國外城市景觀保護對我國的啟示
20 世紀60年代以來,人類開始反思工業文明所帶來的高增長和自然破壞,城市環境問題得到了重視。70 年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ESCO) 開始實施人與生物圈計劃 (MAB),生態城市、綠色城市的概念相繼出現。西方國家在治理城市污染、災害等環境問題的同時,城市自然保護與生態重建活動也廣泛開展,形成了一些概念與方法。學習借鑒其相關經驗,對我國城市生態建設理論與實踐活動的開展有積極意義。
1 城市自然保護 20 世紀70年代以來,在城市動、植物生態研究的基礎上,城市野生生物保護受到重視。英國、德國等國家先后制定了相應的城市生物生境調查、制圖及評價規范,保護恢復方法、措施也逐步被提出并推廣。同時,一些城市還頒布了城市生物保護政策和法律,并將城市生物保護內容納入城市規劃的范疇。另外,城市地區自然景觀保護、濕地保護也成為主要的城市自然保護內容。 1.1 城市小生境的調查與評價 1984 年在大倫敦議會(GLC)領導下開展了大倫敦地區野生生物生境的綜合調查。借助航空像片,對內城>0.5hm2,外城>1hm2 的所有地點做了調查,第一次提供了野生生物的生境范圍、質量和分布的資料。在此基礎上,評價了每一地點的保護價值,繪制了1∶10000的不同生境的地圖。并提出以下 5 類地點或大區應受到重視和保護:有都市保護意義的地點、有大區保護意義的地點、有地方保護意義的地點、生物走廊和農村保護區域。1990年德國對杜賽爾多夫市的生物棲息地的保護進行了規劃。首先對城市的生境進行了劃分,分為公園地、棄地、河岸、水塘邊緣等32個生境類型,然后選擇維管束植物、蝴蝶、蚱蜢、蝸牛等作為指示物種,對各物種在不同生境中的分布情況進行調查并制圖,在評價的基礎上將棲息地的保護和發展劃分成 4 種類型:現存棲息地的保護、擴大范圍并增加生境結構、棲息地的重建及棲息地的復原與發展。以減少生境孤立為出發點,提出了城市棲息地網絡的設計方案。 1.2 城市小生境保護 1984 年大倫敦議會制定了相應的城市自然保護政策,強調城市野生生物保護和自然對居民提高生活質量的意義,用于指導專業人員和普通市民來參與城市自然保護活動。在生境調查評價的基礎上,倫敦市確定了有保護意義的地點達 1300 余處,包括森林、灌叢、河流、濕地、農場、公共草地、公園、校園、高爾夫球場、賽馬場、運河、教堂綠地等。通過保護,目前倫敦有狐、鼴、獾、美洲豪豬、灰松鼠等小型哺乳動物及 30 余種鳥類,城市綜合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1.3 城市周邊自然景觀的保護 環形城市 (Circle City)指空間分布上大致呈環形的城市帶,是一具有啟發性的指導城市周邊自然景觀保護的空間概念。這一概念用區域自然要素的空間分布模式來組織城市群的空間展布,將城市群集中于環形城市帶中,而將環形的中心(“綠心”)作為自然區域加以保護,從較大的尺度上提出了協調城市與自然關系的途徑。美國芝加哥市及其西北部城市組成的環形城市即是一例。環形城市由芝加哥、密爾瓦基、明尼亞波利斯、圣保羅、達文波特、賽達爾雷佩茲及諸多小城鎮組成,這一城市群中集中居住著 1700 萬人口。環形城市中心是地質歷史時期未受冰川影響地區,包含山丘、林地、河流、小農場和歷史遺存。這一地區已被作為自然保護地加以管理。荷蘭西部蘭斯塔德 城市群的綠色景觀結構也屬于這一類型,被稱為“荷蘭的綠心”。 1.4 城市地區濕地的保護 1954 至 1974 年美國由于城市發展而導致濕地減少面積達 3.6×106hm2,大城市郊區的發展成為區域濕地面積減小、質量退化的主要原因。受城市影響的濕地普遍有以下特點:水流被限制;濱水過渡生境被破壞;廢物與污染物聚集;缺乏作為捕食者的動物物種。濕地具有調節徑流、防洪減災、保護城市安全、改善城市氣候、提供城市清潔用水、創造城市居民戶外游憩空間、支持生物棲息地、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航運、廢物處理、灌溉等多種功能。濕地的保護也成為城市自然保護的主要內容之一。城市地區濕地的保護包括以下內容:相應法規的制定,如美國新澤西州 1988 年實施的《淡水濕地保護法案》;濕地保護示范項目的開展,如1989年的美國伊利諾州的德斯普雷尼斯河濕地示范項目;公眾教育項目的設計,如科羅拉多州的福特可林斯市的“庭院生境保護項目”;補償政策的實施,即以人工濕地建設補償開發占用,以保證區域濕地總量的相對穩定;具體的濕地保護生態措施運用,如濱水生境的恢復,水質改良等。
2 城市生態重建 生態重建是以城市開放空間為對象,以生態學及相關學科為基礎進行的城市生態系統建設。它不同于一般的城市綠化和景觀建設,注重生態系統結構與功能的恢復,以及健全生態過程的引入,從而使系統具有一定的自穩性和持續性。80年代城市綠地、公園的生物保護功能被重視,使城市綠地功能從以前的美化與游憩向生態恢復和自然保護方面推廣。用生態學的理論來指導城市綠地建設,使城市綠地納入更大區域的自然保護網絡,成為發達國家可持續城市景觀建設實踐的主要內容。生態重建包括以下內容: 2.1 生態公園建設 本世紀70年代,以英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開始探討用生態學原理來指導城市生態恢復。一些問題得到了探討,如生態學原理在新城建設中的應用,城市區域野生生物生境的設計方法,城市中應用更自然的方法的機會等。1977 年英國在倫敦塔橋附近建立了William Curtis生態公園,該公園建于以前用于停放貨車的場地上,其成功之處不僅在于它所創造的生境和物種,而且成為城市居民接觸自然、學習生態知識的場所。1986 年倫敦又建設了Stave Hil l自然公園,公園中包括了多種不同類型的棲息地,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用于研究城市中建設自然棲息地的成功率。1985 年,加拿大多倫多市在市中心的麥迪遜大街建立了 Anne x生態公園,向公眾展示城市環境中的自然景觀的價值,并提出了建設生態公園的若干目標。生態公園為城市生態重建提供了實踐空間,拓展了傳統城市公園的概念。 2.2 廢棄土地的生態重建 城市廢棄土地由于人為影響的減少,往往能展示出很高的生態價值。1984 年 Gemmell 等人對英國曼徹斯特工業用地上的野生生物保護作了研究,提出了在工業廢棄地上恢復植被群落的途徑,包括改變地形、改善土壤結構、pH值控制、增加土壤肥力、調節水分營建濕潤或干燥生境、使用本地種等。20 世紀 50 年代開始興建的加拿大多倫多市外港區,由于 60 年代安大略湖商業運輸走向萎縮而被放棄。人類活動影響的減少,使這一區域植被開始自然恢復,并吸引了多種水禽。1989 年新修訂的規劃中,這一地區被開辟為生態公園 (Tommy Thompson Park),成為該市重要的濱水生態棲息地,目前有各種鳥類達 290 種。 2.3 城市綠道體系建設 綠道實際上是城市區域沿道路、河流等進行綠化,形成的綠色帶狀開放空間。它們連接公園和娛樂場地,形成完整的城市綠地或公園系統,揭示出城市內部千變萬化的生活方式。連接郊野的綠道能夠將自然引入城市,也能將人引出城市,進入大自然,使城市居民可以體驗自然環境之美。綠道在隨后的規劃實踐中生態廊道的功能更加突出,使其不僅具有景觀視覺美化功能,實際上又成為一個線狀的自然保護區域。1974 年美國丹佛市建成的普萊特河綠道,由 15 英里長的小徑串聯而成,連接 18 個大小不一的公園,共計 180hm2,具有美化城市、游憩、防洪等多項功能。 2.4 城市棲息地網絡的構建 本世紀 80 年代開始,景觀生態學的理論與方法在歐美國家迅速發展,為區域景觀規劃提供了理論依據。以景觀生態學為基礎的景觀規劃,將景觀整體性的營建作為目標,以保護、重建和加強生態過程為手段,使城市發展與自然相互協調。隨之,擴散廊道 (dispersal corridors)、棲地網絡 (habitat network)等概念在城市景觀規劃中出現,有關城市、區域及國家的生態網絡 (Ecological Networks)也在規劃建設之中。80 年代,丹麥大哥本哈根委員會規劃部作了大哥本哈根的擴散廊道體系規劃,其中沿波爾河規劃的適于鳥類遷徙的城市廊道,連接起作為鳥類棲息地的 3 塊濕潤草地和一個湖泊,一片林地。通過減少濕地排水,擴大水面,增加適生植物,減少農田化肥污染,減少城市居民影響等措施,使鳥的種類顯著增加。1995 年歐洲提出泛歐洲生物和景觀多樣性戰略 (the Pan-European Biological and Landscape Diversity Strategy),計劃建立跨歐洲的生物保護生態網絡體系,這一體系涉及不同的空間尺度和社會經濟各個方面,城市地區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 2.5 城市雨水徑流的管理與區域水循環的恢復 長期以來,雨水被作為城市廢水來處理,城市渠化的河道和排水管道,加之大面積的不透水地表,使城市地區的雨水徑流系數增大,城市附近河道的峰值流量增大,峰值到達的時間縮短,這一現象影響到區域水循環和平衡的破壞,導致洪澇災害的增加,河流侵蝕—堆積過程的變化以及生物生境的退化。目前北美各城市雨水滯流項目和計劃已被廣泛實施,其基本指導思想是就地滲蓄,減少地表徑流。措施有增加城市透水地表面積,恢復植被及修建蓄水盆地、池塘、洼地等人工濕地。對于新開發項目,制定了相應的控制措施,如徑流的零凈增長,保持地下水的回滲率,控制水土流失。80 年代以來,由于城市自然保護活動的開展,人工濕地的生物保護作用被重視起來。通過水深控制、植被栽培、小島和水灣生境的營造、動物巢穴的設計以及觀察點的建設,這些濕地作為重要的城市生態基礎設施納入城市自然保護的框架,并成為城市重要的自然景觀。
3 城市自然保護與生態重建的特點 城市自然保護與生態重建各有側重,又相互聯系,共同構成西方發達國家生態城市、綠色城市、可持續城市實踐的主要內容。自然保護注重城市地區殘存自然要素或有生態價值地點的保護,而生態重建側重城市已開發地區退化生態的人工恢復。自然保護是生態重建的主要目的之一,生態重建又是自然保護的重要途徑。二者有以下共同特點: 3.1 以生態學為基礎,多學科協作 20 世紀 70 年代以來,城市生態學者對城市植被、鳥類和哺乳動物生態進行了研究,如城市自生植被、城市小哺乳動物的生態特征等,為城市生物保護提供了 條件。同時保護生物學、經典生態學及景觀生態學的理論與方法也開始應用于城市自然保護與生態重建活動中,城市野生生境的調查、自然保護地的確定以及生態公園的建設等活動,都是在這些理論的指導下進行的。生態規劃是生態學原理與規劃學科的結合,被認為是建設可持續城市的重要途徑,它不同于傳統土地利用規劃在于其面向自然,重視自然生態體系的整體性及價值。80年代以來快速發展的景觀生態學,為面向景觀格局和生態過程連續性、整體性的規劃提供了理論基礎。除了生態學理論的應用外,多學科的交叉及協作是城市自然保護和生態重建活動成功的關鍵,地理學、水文學、園藝學、生物學、城市規劃學、社會學等在其中起不同的重要作用。 3.2 注重生態過程的恢復 生態過程指生態系統要素間的相互作用和聯系,是城市自然保護與生態重建的主要對象。健全生態過程可使自然生態系統具有自穩性和低維持投入的特點,并形成生物多樣性的基礎。生態過程包括生物過程和非生物過程,生物過程如某一地段內的植物的生長,有機物的分解和養分的循環利用過程,水的生物自凈過程,生物群落的演替,物種的空間遷徙、擴散過程等;非生物過程如風、水和土的空間流動等。從空間上分,生態過程可分為垂直過程和水平過程,垂直過程發生在某一景觀單元或生態系統的內部,而水平過程發生在不同的景觀單元或生態系統之間。城市生態過程受人類影響強烈,其恢復有賴于一定生態設施的建設,生態公園、綠道體系、棲息地網絡建設以及城市雨水徑流的管理都是結構—過程的恢復活動。 3.3 多目標、多層次規劃設計 城市是人類居住和生活的主要|考試大|場所,因此,城市的自然保護和生態重建不可能象自然保護區建設那樣隔離于人的影響之外。城市自然保護和生態重建活動一般都兼顧多種目標,如綠道體系同時具有生物廊道、城市景觀塑造、城市戶外空間營建、歷史遺跡保護及教育、游憩、觀光等多種功能。這種多目標的方法消除了傳統規劃方法將自然保護與開發對立起來的局面,為自然引入城市提供了條件。由于生態系統的層次結構特點,城市自然保護與生態重建具有層次性特征。如歐洲的生態網絡體系建設,從一個棲息地到區域生態網絡,再到國家乃至整個歐洲的生態網絡體系,從規劃實施到管理需要不同層次組織部門的相互協調和共同參與,涉及不同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以及文化、歷史、政治等諸多方面。
4 對我國城市生態建設的啟示 4.1 認識城市自然保護的重要性 城市自然保護是改善城市環境,塑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生活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內容。目前我國正處于城市化的加速期,新的發展理念要求城市發展應與自然發展相互協調起來。借鑒西方國家城市自然保護經驗,以自然景觀保護、生物生境保護和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恢復為內容的城市自然保護才是自然健康發展的前提。城市自然保護是區域自然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將自然保護局限于偏僻的自然保護區或少數植物園中的做法是不全面的,其改善方法是重視自然保護的社區途徑。社區保護之所以被提出來是因為人類對環境影響的廣泛性及人類與自然的緊密聯系性,城市自然保護應成為社區保護的重要部分,因此,城市自然保護是將自然保護從點推向面,從部分推向整體的有效方法。自然保護不僅是國家、政府的行為,還應有廣泛的社會基礎,需要公眾的積極參與和思想觀念的改變,城市作為人類的密集居住區,其自然保護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教育作用,以此可推動區域自然保護水平的提高。 4.2 重視城市生態基礎調查與研究 城市生態要素的數據調查與積累,是開展城市自然保護與生態重建工作的依據,目前我國許多城市這方面的工作還尚未開展。面向自然保護的城市生態要素調查內容包括4個不同的層次,即動、植物種類,自然棲息地,生態系統及景觀。因受人類影響,城市自然退化嚴重,因此小規模生境斑塊的調查應受到重視,如小的林片、小水塘、濱水小生境等。一些邊界地帶 (ecotone) 也是調查重點,如城鄉結合帶、河湖沿岸、山麓地帶、道路邊緣、農田地埂等,這些地帶往往具有較高的潛在生態價值。遙感和GIS技術的應用,可使城市自然保護數據獲取、分析的動態性、時效性增強,有利于城市自然保護工作的開展。由于城市是一個復雜的巨系統,因此,城市自然保護與自然、社會、經濟、政策、法律乃至文化等方面的關系更為緊密,基礎數據的調查也應從多方面進行。 城市生態學的研究應從傳統的城市環境污染、災害防治領域向更廣擴展。一些基礎項目如城市植物生態,土壤生態,動、植物區系,微生物界,水文,氣候,地質地貌等應成為進一步研究的對象。同時運用景觀生態學原理,對城市斑塊效應、廊道效應的研究也應是重要的方向。這些研究可為城市景觀規劃、自然保護及生態重建提供依據。 4.3 更新|考試大|城市綠地體系建設理論 廣義的城市綠地概念涵蓋整個城市開放空間,是城市生態建設的重要場所。當前的城市綠地建設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造園式的城市綠地建設,植被被作為造園的軟質景觀材料,注重觀賞性,隨景致的需要人工布置。另一種是防護型的城市綠地建設,為了緩解城市環境惡化,按一定指標規劃布局。以上的城市綠地體系規劃有如下問題:首先,忽視城市綠地存在的景觀生態整體性。城市綠地建設實際上一直將植物當作城市景觀的裝飾和城市環境的防護工具來對待,而植被作為其他物種棲息地的作用往往被忽視。城市綠地覆蓋率越來越高,而能作為物種棲息地的林地卻在不斷被蠶食;第二,缺乏綠地空間布設的理論依據。城市綠地被按照其防護和美化功能分為簡單的幾種類型,規劃中綠地的組分、結構、規模、形狀、空間聯系缺乏理論支持,即使目前的城市綠地建設規范中包含了生態保護地的概念,也多限于就地劃圈。當前的城市綠地規劃方法顯然已不能滿足可持續城市生態、環境建設的需要。綠地是城市中重要的棲息地和生態過程發生空間,只有面向生態過程,并著眼區域乃至更大尺度的綠地系統規劃,才真正具有可持續性,這有賴于城市綠地體系規劃理論的更新及新的規劃空間概念的出現。 4.4 用生態學來指導城市規劃 目前我國的大多數城市規劃還停留在以物質形態規劃為主,追求人工秩序和功能效率的層面上。忽視城市區域自然環境,加之城市規模、數量快速增長,使城市環境破壞進入一個高峰期。表現在城市水環境、大氣環境的退化,自然棲息地的碎化,城市景觀的同化等方面。因此,探討面向自然的城市規劃方法,將自然融入城市是亟待重視的問題。 基于生態學的城市規劃,其重點是在規劃過程中對自然體系整體性和生態過程健全性的保護與恢復。自然體系的整體性應從自然體系的規模性、聯系性、多樣性、自然性等方面來認識和評價。生態過程則可從垂直過程和水平過程兩方面來描述,前者主要由經典生態學研究,后者是景觀生態學研究的主要內容。Mcharg的生態規劃模式摒棄了追求人工的秩序和功能分區的傳統規劃模式,強調各項土地利用的生態適應性和體現自然資源的固有價值;而Forman等人的景觀生態規劃模式則強調景觀空間格局對過程的控制和影響,并試圖通過格局的改變來維持景觀功能流的健康與安全。這兩者都為生態學與城市規劃的結合提供了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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